2023年是学校深入实施“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天津城建大学学术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依据《天津城建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切实履行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认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履行学术审议职能,做好高层次人才推荐
学术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类人才项目、奖项等进行学术评议和遴选推荐工作,并做好对各类人才项目和奖项推荐有关学术道德方面的审核工作,为学校推荐学术人才和奖项评选把关。
二、把关各项学术评议,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审议职能,在学校引进人才学术评价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本年度完成了1人次的引进人才学术水平评价。
三、强化咨询议政职能,服务学校发展战略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相关重大政策和宏观规划中的咨询议政能力,为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布局和学科建设、学术发展和科研创新提供有效的咨询建议,在学校内部治理中发挥学术委员会的教授治学、学术引领的作用。本年度完成了学校年薪制人员科研业绩的审议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将继续致力于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优良学风;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天津城建大学学术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