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校 长
副 组长: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领导;分管教学、科研工作校领导
成 员:科技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学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学风建设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制定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实施细则和文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处处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