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规划管理部门批复的用地范围内的总体规划,结合发展需求,对新建项目依次经市教委并转报市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请。依据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 ”发布设计、勘察、监理招标公告,通过具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依据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按照相同的程序确定施工总包单位。
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除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发布信息公告外,还同时按照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指定发布媒体“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发布,且信息公告内容应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