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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天津市公共卫生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2021-08-28 23:25  

关于2021年度天津市公共卫生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各单位、部门:

市科技局近日发布了《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1年天津市公共卫生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及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征集方向

(一)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常态化预防控制技术研究。

(二)常见多发疾病防治技术研究。

(三)老龄化应对和主动健康技术研究。

(四)毒品检测技术和毒品戒断治疗方案研究。

具体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详见申报指南(本通知附件)。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的正式职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截至2021年8月26日)。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资助资金

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如项目申请的市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需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立项或不予立项。

立项后,项目财政资金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年度联文下达,并办理拨付手续。

(二)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内容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三)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本领域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

前期科研成果已获得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目前具有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3.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4.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

5.本专项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6.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项目,申报前请与市科技局联系。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一)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我校名称,申报人可联系科技处。

(二)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项目类别栏选择“公共卫生科技重大专项”,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系统填报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00至2021年9月27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2.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学校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科技局相关处室咨询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见下表。

六、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23085032


                                                             科技处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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