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kxjs.tj.gov.cn/xinwen/tzgg/202007/t20200714_157554.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要求,现将申报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材料填报方式
候选项目按照《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的要求,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l.kxjs.tj.gov.cn/)进行提名材料填报。
请报奖老师务必于2020年7月21日前,将《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情况表》(附件2)发送到科技处邮箱,学校将为老师进行报奖注意事项辅导。
由于限项申报,请报奖老师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提名书》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辅导,根据整体申报情况确定提名项目,并进行系统账号分配、填写、公示等后续工作。
二、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我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11:30,逾期不予受理。由于提名项目要提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与提名书中保持完全一致,不得隐瞒或公示虚假内容,请报奖老师务必提前在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以免影响审查。
三、纸质材料报送安排
2020年8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订要求见附件1,其中一份是原件)报送至科技处。
四、具体要求
1.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相关要求见《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3)。
2.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按等级标准提名,提名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其他奖级。
3.提名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须事先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4.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17﹞10号)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
5.提名项目公示
提名项目需在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提名奖项和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提名者、项目简介、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主要技术支撑材料等。上述内容务必于8月17日前提交至科技处。
上述内容须与提名书中保持完全一致,不得隐瞒或公示虚假内容。异议反馈联系方式须真实有效,联系人一般应为完成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与课题或课题组成员相关人员须回避。
项目各合作完成单位均需按要求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如公示内容有异议,经核实处理后须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提名。完成公示后,各合作单位均需出具项目公示说明(格式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1.报奖事项咨询
科技处联系人:董春华,电话:23085032,邮箱:kyc@tcu.edu.cn
市科技局联系人:王 斌 电话:23519070 邮箱:KJJL@tj.gov.cn
2.系统技术支持
王欣宇 电话:23106167
3.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张思源、常春红 电话:58832962
4.科技成果登记
陈丽君 电话:24324832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登录市科技局官网(http://kxjs.tj.gov.cn/),进入办事大厅-行政确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查询办理程序和附近办理地点。
附件1: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2: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拟申报项目情况表
附件3: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
科技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