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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等岗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01-16 10:28  

关于启动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等岗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等岗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天津城建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等人员方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城建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等人员方案》中的《天津城建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硕士等岗位计划》。

三、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登陆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同期考试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hr.tcu.edu.cn/zpsys/index.jsp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08:00至1月23日17:00

              2019年2月24日08:00至2月26日17:00

四、资格审核、时间

1.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48小时之内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如果报名48小时之后简历状态简历状态未被退回,则表明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天津高校的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校进行资格审核外阜院校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附件中(纸质材料待笔试时交至监考教师),并致电 022-23085027进行确认,未按时审核确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2月27日08:30至17: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现代教育中心A区912室。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原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原件(学校暂时没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请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表(从报名系统里直接打印或复制到WORD文档中打印);

④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空白三方协议;

⑤个人自传(用WORD文档撰写并打印,重点撰写所具备的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优势、特长等);

⑥学生干部证明(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提供);

⑦党务工作证明(报考组织员岗位的考生提供)。

五、考试科目、时间

笔试考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3月1日08:00~3月1日24:00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日08:30~10:00 公共科目

                         10:20~11:50 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3月6日14:00-3月8日24:00

面试时间:

辅导员岗、组织员岗、机关党务部门管理岗、机关行政部门管理岗、审计处和财务处专技岗:2019年3月9日-3月10日

建筑学院等教学单位专技岗:2019年3月14日-3月15日

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网站通知为准,请关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http://hr.tcu.edu.cn/zpsys/index.jsp

总成绩公布时间:

辅导员岗、组织员岗、机关党务部门管理岗、机关行政部门管理岗、审计处和财务处专技岗:2019年3月15日

建筑学院等教学单位专技岗:2019年3月22日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另行发布;

2.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9年1月16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关于专业及门类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为准,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艺术学;

4.组织员岗位只有中共正式党员可以报考,其它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以报考;

5.党务工作经验指在党支部从事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等工作的经验。

6.第一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包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专升本)。

7.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2017年、2018年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人事处):022-23085027

                                                                       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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